受静海区沿庄镇吉祥村委托,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一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静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该宗地位于静海区沿庄镇吉祥村北津涞路东侧200米,出让土地面积约12169.23平方米(最终以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为准)。该宗地内现有历史遗留建筑物(最终以完成消防安全评估、房屋安全鉴定,符合保留条件的面积为准)。规划用途为工业,出让年限为20年。
二、公示期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6月20日。
三、申请条件
意向购地主体建设项目需通过静海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项目质量评估。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期内,符合申请条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静海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质量评估意见等有关文件向我局提出申请。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公开出让前需缴纳竞买保证金。
联系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
联系人:郭娜
联系电话:022-68962614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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